2021秋季福建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 時間:
- 2021-09-09 12:01:25
- 作者:
- 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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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5號)精神和要求,現(xiàn)就我市2021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福建省及我市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我省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市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或居住地(須辦理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在莆田市;
(二)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莆田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莆田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三)駐莆部隊現(xiàn)役軍人(含現(xiàn)役武警)。
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認定條件
按《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教師函〔2021〕5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認定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報時間: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9日(報名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開放,10月1日-10月7日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需要維護不開放)。
2.報名網(wǎng)站: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
(二)體格檢查
1.體檢時間、醫(yī)院:以各縣區(qū)教育局(事務局)、高校公告為準(市教育局認定對象體檢委托荔城區(qū)管理)。
2.體檢流程和體檢標準:以《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為準。
3.體檢報告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領取,申請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jù)。
4.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三)確認、審核認定(全程網(wǎng)辦)
1.確認、審核認定時間(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雙休日不受理):
(1)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確認、審核認定時間:2021年11月22日-11月30日(如有調整以縣區(qū)通知為準)。
(2)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確認、審核認定時間:2021年11月22日-11月30日。
2. 確認、審核認定方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福建省網(wǎng)上辦事大廳,通過“我要申報”入口進入智能審批系統(tǒng)(詳見通告)。
3.確認、審核認定辦法: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審核認定。
(2)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由戶籍或居住證所轄地的縣區(qū)(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審核認定。
(3)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莆田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可在我市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中擇一辦理;駐莆部隊現(xiàn)役軍人(含現(xiàn)役武警)由部隊駐地所在縣區(qū)(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以上對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
各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4、頒發(fā)證書
符合法定認定條件的,其《教師資格證書》將在確認審核事項辦結后10個工作日內根據(jù)申請人網(wǎng)報所選擇領證方式(個人領取或郵寄)進行發(fā)放。
在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如有信息變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開發(fā)布變更信息。
四、注意事項
(一)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受理方式由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所轄地屬地辦理。
(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三)為做好無犯罪記錄核查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須在作出認定結論前,與有關部門對接完成申請人犯罪記錄情況核查。
(四)確認審核時應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 今年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審批事項調整為即辦件和全程網(wǎng)辦事項,務必做好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操作指導工作。
2.審核申請人網(wǎng)上提交的證件圖片是否齊全合格、清晰完整、真實有效,提醒申請人所持證件信息務必與系統(tǒng)中填報信息一致。
3.核實申請人的照片是否有“三同”,即網(wǎng)報電子照片、體檢表、以及用于制作證書的照片是否為同一底版,必須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
(五)我局將在官網(wǎng)上同步發(fā)布《莆田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21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告》,具體事項詳見通告內容。
五、工作要求
1.各縣區(qū)(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區(qū)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jù)本區(qū)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安全有效推進認定工作。
2.各縣區(qū)(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公布本轄區(qū)認定有關事項,要研讀相關政策、文件,嚴把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定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工作,有關文件及政策問答可登陸“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wǎng)站”、“福建省教育廳網(wǎng)站”查閱。
3. 申請人應按各有關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申報、體檢和確認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對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