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區(qū)教育局關于2019上半年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 時間:
- 2019-06-12 14:08:50
- 作者:
- 張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9〕10號),為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區(qū)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2019年在海滄區(qū)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生。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在海滄區(qū);
2.持有海滄區(qū)有效居住證;
3.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海滄區(qū)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并在指定醫(yī)院體檢合格的。
(四)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3.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報名時間: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22日(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開放。請申請人盡早登陸網站報名,報名時間超過,網站將自動關閉,不再開通)。
(三)現(xiàn)場確認預約:實行現(xiàn)場取號與網上預約(7月4日—7月12日)相結合。申請者可提前一周通過“海滄微政務”或“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并按照預約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預約號已經按人數設定,請不要重復預約)。
(四)咨詢電話:60531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體檢要求
1.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要求》。(具體可上市教育局網站“教師資格”欄目查詢)
2.體檢醫(yī)院:廈門市第一醫(yī)院、廈門市第二醫(yī)院、廈門市中醫(yī)院、廈門市中山醫(yī)院。
(六)現(xiàn)場確認
1.時間:2019年7月10 日-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點:廈門市海滄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濱湖北路9-1號)二層1號綜合窗口。
四、申請材料
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2.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其中,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4.《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語委部門頒發(fā))。
6.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考生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雙面打印)原件,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并蓋章。體檢表格和標準可上市教育局網站查詢下載。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姓名、資格種類、學科。
申請人可委托他人辦理,除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外,須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復印后退還本人。
五、領證
(一)快遞領證
1.申請者在現(xiàn)場確認時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通過快遞方式領取教師資格證及申請表等材料。選擇快遞方式的,需填寫清楚方便收取的快遞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快遞費用由本人收到教師資格證時支付。
2.快遞時間:2019年7月23日。請選擇快遞領證的申請者注意查收。
(二)現(xiàn)場領證
1.時間: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點:廈門市海滄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濱湖北路9-1號)二層1號綜合窗口。
3.領證時須帶本人身份證,申請人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六、特別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七、注意事項
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是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驗證的學歷,含自考畢業(yè)證書等。
廈門市海滄區(qū)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